在淘宝网上,输入“偷拍”“针孔摄像机”关键词搜索,得到的结果全部是“反窃听、反偷拍反针孔摄像机探测仪”,无法搜索到偷拍设备的商品或其销售网店。很显然,网站已将相关的商品链接屏蔽或关闭。
不过,若以“隐形摄像机”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立即跳出大量包含“超小”“隐形”“高清”等字样的商品。其中一山东烟台的微型摄像机卖家,30天内已成功卖出182个,页面上的广告语令人心动:“您想安装在哪儿?只有您想不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
按照《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负责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的认定。规定所称“伪基站”设备,是指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具有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息等功能,使用过程中会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经公安机关依法认定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
对经认定的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认定的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为销售经认定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构成犯罪的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