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于199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低保制度。其后,经多年努力,逐步构建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为重要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为辅助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上海将以贯彻实施《办法》为重点和突破,进一步统筹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本市社会救助水平。为此,今年4月起,上海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特别是较大幅度提高了农村低保救助标准,进一步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年内,上海还将建立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机构的费用实时结算,由“事后救助”变为“事中救助”。同时,上海还将加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与综合帮扶制度的衔接。此外,上海正在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梳理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形成各项救助政策合理梯度的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