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旁听名额15名,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报名:
■6月10日(星期二)至11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5:00,通过上海人大公众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提出旁听申请。
■6月10日(星期二)至11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5:00,致电23119122提出旁听申请。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