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劝退规定 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设立终选投票 院士增选机制上借鉴国际做法增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吴晶晶 余晓洁)正在此间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中科院和工程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大修”,对院士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两院的改革方案直面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化、功利化等问题,从候选人提名渠道、增选机制、退出机制等方面展开,将着力使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和学术性。中国工程院已于11日表决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
院士遴选直接关系到院士群体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声誉。过去,院士候选人推荐渠道除了院士直接推荐外,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国内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都可以推荐。
为坚持和突出院士增选的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了两种提名渠道:一是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本学部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二是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其他推荐渠道均被取消。据了解,中科院院士增选也将只保留院士直接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这两种提名途径。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普遍做法,两院均将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以此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
在广受社会关注的院士退出机制上,工程院新章程在已有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据悉,中科院新章程也拟作相同的规定。
据悉,院士制度改革还着眼于把更多中青年人才遴选到院士队伍中来,同时更加关注国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此外,还对院士候选人和院士本身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要求。
此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院士制度,要求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以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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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院士制度沿革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学术称号。
我国现行的院士制度是由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制度发展而来。
中科院学部成立于1955年。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科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于1992年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通过,经过7次修订,同时还对《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10次修订。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工程技术领域最高学术称号。
中国工程院成立于1994年。
《中国工程院章程》经过四次修订。
我国现有743名中科院院士、80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