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成居住地
市民投诉称,普陀区新村路2003弄内地下室有人居住,并使用电磁炉等设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志愿者来到该小区,走进15号楼的地下室,里面漆黑一片。隐约看到有几盏灯,地上遍布积水,而拖线板就放在地上,从一楼大堂接到地下室里。打开手电,发现地下室里共三间房间被占用。“厨房”里冰箱、液化气、电磁炉及锅碗瓢盆等一应俱全,墙上还拉了一根绳子用来晾晒衣服。“卧室”中放着床椅和电视机,床的旁边就是暴露在外的两根管道。这些隔间,就在地下配电室旁边,令人看着有点“吓势势”。在小区里兜了一圈,在20号楼、25号楼等楼的地下室里,都发现有人居住。
“家具城”藏居民楼
市民反映,中山南一路904号的地下室被人出租,开了一个“地下家具城”。
志愿者来到该小区,远远就看到地下室门口挂着一块牌子,写着“地下家具城”。沿着通道往下走,墙上挂满招牌,走进“家具城”,只见32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里,摆满了木制的床、桌、橱、椅等,只有中间一米多宽的走道尚能走人。见有顾客,老板拿出一本“陈金锁木业有限公司”的册子介绍产品。环顾店内,却未发现任何消防设施。
小区居民说,这个地下家具城已开了好多年,进出人员复杂。更让他们担心的是,万一发生火灾,可能会殃及周边居民。
擅自挪用属违规
除此之外,地下室还被频频挪作他用。宝山区联杨路1078弄的居民反映,在6号楼的地下停车场里,有一个颇具规模的洗车铺,还有部分被租给了修车铺。洗车修车区域与车辆停放区域,没有任何的防火分隔措施,违反“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 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的防火规范。
此外虹口区新市北路1493号的居民反映,地下室被人出租用作仓库。浦东利津路1313弄居民反映,小区地下室住人私拉水电,还使用液化气。
对此,房地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地下空间如果住人,有重大安全风险,也违反相关条例。如果是按规划配建的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应归业主共有,物业擅自出租属违规。如果想改变用途,则应征询全体业主,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此外,即使地下空间出租在法律上手续完备,但乱拉电线、烧饭、充电等行为,也会给居民带来火灾等安全隐患。
志愿者 顾宬 吴晓雯 李志杰 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