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违法建筑就是弄堂房子里搭个厨房间,明知已经列入市政动迁范围,却擅自新建、翻建厂房和门面店铺,也是违法建筑;把村民自留地上的临时搭建房“化零为整”、群租牟利,也是违法建筑,而且影响更广、危害更大。如何处理这样的违建行为,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2014年上半年,浦东新区以“雷霆”之举,在全区强力推进“三违”整治:截至8月10日,全区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35.37万平方米(新增26.8万,存量208.57万),整治违法用地92.22万平方米,整治违规种养90.68万平方米。来自第一线的一个个生动故事,给了我们不少启迪。
动迁地块盖新楼
明中石化违建万余平方米强制拆除
明知已经列入市政动迁范围,却擅自新建、翻建厂房和门面店铺等1万多平方米,导致数百户动迁居民至今无法回搬。7月31日上午,在本市大型居住社区曹路基地北块,浦东新区“三违”整治“1号项目”实施强制拆除。
曹路镇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将该项目列入“三违”整治1号拔点清除对象,因为其旷日持久,而且群众呼声很高。早在2005年,该地块就列为轨交重大市政动迁居民的回搬地块。从当年9月开始,有关部门正式启动对上海明中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评估、动迁工作。有关部门数十次与企业协商均未果,动迁陷入僵局。
拆迁公告公布后,明中石化在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期间,擅自新建、翻建厂房和门面店铺出租房达1万多平方米,还新增了大量的设备及设施,供外来个人、企业租用。今年7月,浦东新区政府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告知明中石化,7月27日后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其间,明中石化就是否违法建筑案先后向浦东新区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其违法建筑的事实无误。
7月31日上午,浦东新区“三违”整治办、曹路镇、城管、消防、公证等各部门人员来到明中石化,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将违法建筑内的物品包装、编号,装进集装箱。此次拆除近55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剩余的45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也已和相关企业签订搬场清退协议,预计将于今年9月清退后强制拆除。
为了确保拆违顺利进行,在强制拆除行动前,有关部门采取了柔性办法,做好了明中石化15名残疾职工的托底安置工作。
要道口盖10幢违建
多次约谈击溃违建人心理防线
协调配合机制和分级约谈是浦东新区在具体“拔点”拆违过程中探索出的新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公安分局、区法制办、区规土局、区农委等职能部门分工不分家,互相配合协作,建立了‘三违’重大案件共同会商、双向告知等一系列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区“三违”整治办相关人士说,对重点“三违”案件,则要求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拆违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居)负责人开展分级约谈,纪检部门参加。
新机制的建立健全,使多个“三违”整治行动取得了双赢乃至多赢的成效。
也是在曹路镇,今年6月13日,三信国际大规模违法建筑被顺利拔除,整个拆违行动平稳有序。
据了解,该地块系三信国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2003年向浦东新区建设局租赁,并于当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项目名称为新建宾馆。2011年11月,三信国际向浦东新区规土局续租该地块。
然而,今年1月,三信国际擅自以250万元每年的租金,将该地块转租给了他人。自此,该地块走向失控。今年年初,违建人未按该地块获批的规划方案动工建设,自行搭建了10幢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逾6000平方米,预期将形成卷帘门单体店面148间。
“该处位于金海路、民耀路重要交通路口,紧邻新开业运营的曹路宝龙城市商业广场,一旦招租营业,将对周边交通、市容环境、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区“三违”整治办人士介绍,今年4月以来,区、镇两级相关部门不断收到市民关于此处建筑的举报,经职能部门确认,确属于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违法建筑。
一场合力拔除大规模违法建筑的行动就此展开。浦东新区规土局分管领导现场踏勘,核对规划许可,确定该处为违法建筑;浦东新区城管执法支队按程序做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外高桥分指挥中心、交警四大队、顾路派出所、龚路派出所对现场全面踩点;曹路镇领导先后十余次约谈违建人,并请规土等主管部门负责人数次到场,当面否定其补办临时许可证的可能性,彻底打消违建人的侥幸心理。
眼看私利受损,违建人并不甘心,先是扬言威胁、无理抗拒,接着又对外招租,妄图引入大量业主造成既定事实。对此,公安部门两次约谈,对其进行法律教育,镇“三违”整治办则在违建场地张贴告示,加大宣传攻势,并对已交租金的业主进行劝退、提供法律帮助。见势不好,违建人又采取阳奉阴违、积极承诺消极行动的态度,“假自拆,真拖延”。有关部门立即果断断电,使其完全停工,同时自限期拆除责令书发出之日起,每天安排专人驻场监督。
在最后一次约谈时,无计可施的违建人心理防线终于全线崩溃,同意助拆队伍进场。区、镇两级“三违”整治办立即派出近200名人员,在短短2天之内基本拆清、拆平违法建筑。
自留地成群租房
800户房客两次接到告知书限时搬离
在川沙新镇,有两幢村民反响极为强烈的房子。这两幢房子牵涉到的城市管理“四大顽症”中的两条,既是违法建筑,又是群租房。该处土地性质为村民自留地,原建有历史遗留的临时搭建房。2011年,朱某等三人将周围违法建筑整合,违法搭建起绣川公寓、城南公寓用于出租,其中租住着800多名外地来沪人员。
“排摸中,我们发现,两处公寓没有消防通道,房间隔断材料易燃,电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液化气钢瓶,随意堆放易燃杂物,极易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川沙新镇“三违”整治办相关人员介绍说。
今年新春伊始,川沙新镇由城管办牵头,联合消防、房办、公安、相关社区、村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制定了针对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计划和可行性方案。
整治行动历时3个月,相关部门连续三次约谈3位涉事当事人,连续两次逐一向所有房客下发告知书,要求限时撤离,并对两处公寓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安排专人巡逻固守,确保入住人员只出不进。
在多部门联合行动、耐心劝阻下,至今年3月初,800余户房客全部顺利撤离,业主向房客收取的抵押物品也全部清退完毕。
两幢曾经喧闹杂乱的“群租”公寓终于人去楼空,只待9月份全面拆除。而另一个好消息也传来,川沙新镇绣川路、川周路附近8家用于出租的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工作也已全面启动,约谈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