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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北大淫棍太多”被北大和相关餐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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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称“北大淫棍太多”被北大和相关餐馆起诉
邹恒甫上午被判赔礼道歉
  本报讯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上午消息,海淀法院今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原告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法院认定邹恒甫微博言论构成对北大诽谤和侮辱,判处邹恒甫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向北大赔礼道歉。

  2012年8月,邹恒甫发表多条微博称“北大淫棍太多”,并牵涉梦桃源餐厅女服务员,后北大和梦桃源公司将邹恒甫诉至法院。

  [事件回放]

  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内容:“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微博还发布“那些服务员主管女人也特喜欢给北大院长主任部长教授敬酒啊哈哈。发票要多少就开多少买多少”,等等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北京大学和梦桃源餐饮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邹恒甫诉至法院。

  2014年1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对于微博所发内容,被告邹恒甫在1月20日的庭审中表示:“不提供或准备提供证据。”审判长宣布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合议庭结合双方的起诉及答辩意见就两案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和整理。合议庭认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包括以下几点:北京大学是否属于享有名誉权的民事主体;邹恒甫言论是否是指向北京大学及梦桃源公司,二原告是否是受害人或者是否是适格的原告;邹恒甫的微博言论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及诽谤、侮辱的情形;邹恒甫发表微博言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邹恒甫的言论是否对两原告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及其他损害后果;邹恒甫发表的言论是否属于公民行使批评监督权力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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