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到,依法办事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全部内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光强调依法办事还不够,还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政府、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使法治中国建设在更高标准上进行。
法治,要求人们所依循的法律是在民主立法的机制中科学制定的,体现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在对不同利益诉求的协调中凝聚共识。因此,法治天然地和民主政治联系在一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就要毫不动摇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体现人民根本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成为法律,成为人们的共同遵循。
“法治”中的“法”是治理国家的主体,具有最高的权威。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在法之下,没有人能超越法,没有人能在法律面前享有不受约束的特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最重要的是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规制易于膨胀的公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纸面上静态的“法制”,变为生活中动态的“法治”,主要依靠公民守法、政府依法和司法机关执法。其中,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环节和最终保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就要确保司法真正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徐隽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