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念斌投毒案8年来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被告人念斌先后4次被法院判处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最高法6次批准案件延期审理。今天上午悬案最终判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念斌是福州平潭人,1976年出生。他与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丁云虾曾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营水果、食杂等同类商品。2006年7月27日晚,陈、丁两家用餐后6人同时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两人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警方从念斌食杂店通往案发现场的门把手上检出氟乙酸盐离子碎片,认为念斌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8月8日,念斌供述,将浸泡过鼠药的水倒入丁云虾家烧水的铝壶中,想让丁云虾“肚子痛,拉稀”。“命案”12天内告破。
2007年2月,福州检察院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然而念斌当庭翻供,控诉办案人员对他刑讯逼供。因为扛不住刑讯,念斌一度咬舌自尽。在逼供下,他做出了有罪供述。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第一次二审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当念斌再次上诉时,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第二次二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该案被移交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2011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三次判处念斌死刑。该案又一次进入二审程序后,福建省高院数次延期审理,迟迟未判。在最高法两次批准延期审理之后,福建省高院才于2013年7月第一次开庭。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为了此案专门召开专家研讨会,在座京、港两地专家一致认定:念斌案当年的毒物检验质谱图显示,根本没有氟乙酸盐成分。张燕生还指出了警方侦查中的大量疑点,并找到了不少新证据,包括警方“意外发现”的毒物鉴定原始数据和中心现场照片。
今天上午,法院最终宣判,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年来,为弟弟喊冤几乎成为念建兰生活的全部内容。如今40岁的她依然单身,被问到自己的未来,她想到的是终于“让侄儿有了个完整的家,告慰了父母,我该平平淡淡过完我的余生。”
但念斌最后在哪里安顿,念建兰也不知道。“平潭的家里连一口锅都没有,念斌无罪释放,也是无家可归。” 王文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