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07年,全国不少地方、行业掀起了一轮降薪潮。其中,深圳提出国企中层要降薪,原则上国资委直属企业中层干部正职平均水平不超过35万元年薪,而国企科技人员薪酬偏低要按照市场标准适度提高。但这一政策是否最终落到实处,不得而知。
2009年,人社部、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及铁路、烟草、邮政等行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提出统一、规范的原则和要求。
2010年,国家电网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降薪行动,有编制的职工奖金降一半,总收入降四成。但此次降薪并没有博得社会舆论的好评,理由是电力企业内部中高层管理者和基层员工收入差距很大,一刀切降薪无意义,高管甚至“明降暗升”,损害了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从2013年开始,央企钱袋子又开始受到关注。中船集团主要负责人曾带头降薪30%,明确“领导降薪幅度大于中层干部,干部降薪幅度大于一般员工”。
目前,上海、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等省市都明确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国企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监管问题,多地方案提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上海在方案中提出,要“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
本报记者 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