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一窝贪”
据统计,在青浦区检察院2014年查处的案件中,有12件村干部犯罪案件,共同犯罪8件,占66%。
青浦区某村支书、村主任及会计3人涉嫌共同贪污鱼塘复耕补贴款被群众举报。该村属于青西贫困村,村干部不仅公务接待费用记账消费,就连平时请战友、朋友、亲戚吃饭也签字挂账。2012年, 本村招待费超支15万元。为了填补个人在饭店的吃喝账目,三人商议,从鱼塘复耕补贴赔偿款中支出8.1万元,从某企业应付款中支出6.9万元填补吃喝窟窿。村主任负责伪造支付凭证,村支书签字核准,村会计支付现金,三人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贪污15万元。该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开发区“一支笔”
某镇经济开发公司总经理徐某利用手中招商引资的权力,以低于市场价出让土地,从而取得该块集体土地使用权50%的股份,价值160余万元。本月4日,被告人徐某涉嫌贪污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该经济开发公司是由镇政府参股出资成立的集体企业,徐某担任总经理。2003年6月,徐和朋友杨某商议,由杨出面注册上海展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取得了33亩集体土地使用权。2006年,浙江老板沈某申请批租土地,徐做主,将展卉公司33亩土地以每亩13万元转租给沈,其中低于市场价每亩5万元的差价作为徐50%的投资暗股。在沈将自己应缴土地款打入绿洲开发公司的账户后,徐授意开发公司财务人员,以每亩13万元的价格计入账目,并将账上欠缴的116万元转让金缓收拖延。
沈与徐协商,待投资本钱回笼后,双方五五分成。2012年年底,徐将“暗股”转至自己女儿名下,等待每年百万元的提成。青浦区检察院在对某镇国有土地进行排查时,发现徐的女儿居然占了一块土地50%的股份。该案浮出水面。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青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