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陈乐认为,传统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模式是依靠党员,以组织动员的方式。这种单一的模式不仅让社区工作者和党员疲于奔命,有时也会带来群众和组织的对立和矛盾。
陈乐发现,这些年部分社区尝试推行一些民主会议的试点,包括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厅等,都是居民参与的模式。但由于缺少规则,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常见的问题是:民主发言有了,民主议事不足,大家漫无边际地讨论,缺乏较为集中的议题,形式大于内容;另一个问题是容易出现一言堂,一旦有领导发言,容易产生引导和总结,不利于多元思路产生,有时甚至只是在进行传达,长此以往群众积极性降低。
为此,陈乐建议社区自治不妨引入《罗伯特议事规则》。这一规则诞生于1876年的美国,美国将军亨利·马丁·罗伯特有感于社区议事会议低效,在英国议会的议事规则基础上,撰写了《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中国,这一规则在经过本地化改良后,已经在各地推广。最早进行试点的是安徽南塘的村民合作社,此外,中国最大的企业家联合组成的环保基金会——阿拉善基金会,上海第一家社区草根组织——热爱家园等多家公益组织试点运用,深圳市罗湖区也把罗伯特议事规则,运用到基层社区自治上,创造了友善、积极的社区氛围。
陈乐认为,好的民主议事规则有几个特点:一事一议,形成动议;鼓励辩论,达成妥协;主持人平等分配发言权。他建议上海在社区工作中引入罗伯特议事规则,或在此规则基础上进行符合中国社会特点的修改,制定和完善居民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章程以及相应议事规则,同时对社区群众工作代表、律师志愿者、居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代表进行专项的培训。本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