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从浦建路仁济医院大门出来,见一个老头在人行道边上摆棋局,说是你输了给他一百元,他输了给你两百元。一位衣着简陋农民工模样的男子连输三盘,接着,一位面目清秀的青年下了两盘也输了,又有人前赴后继接着下……
很明显,这既是骗局,又是赌博。不能让他再害人了,可手机没带,我就跨上自行车想赶回家打电话报警。中途正好见一民警在处理一用黄鱼车超载的农民,我连忙停车,连叫三声“警察先生”!他才相当不耐烦地问什么事?我将事情向他报告了,他说你打110找治安警。我说,您不能处理一下?他说,我们有分工的。就再也不理我了。我只好回家报警,并要求报警台告诉我是否抓到那老头?回答是,我们有分工的,你去找出警者。
曾经有“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个卖菜佬”的事,原因就是“分工明确”。办一件事,要盖几十个章的事,至今甚多。我也不是反对分工,但有的事未必得分得那么细吧?然而,那位处理黄鱼车事的同志(可能是巡警),跨上摩托车半分钟就到,先镇住那老头,再呼叫同道过来;或者,当即打个110岂不更好?俗话说“分工不分家”,然而,相当一部分单位和个人,是只讲分工,不讲“不分家”的。很明显,这不但是机制问题,而且是有的同志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不高,人民受伤害,他是不心痛的。
随着改革的深入,不少部门、单位在“整合”。比如,大医院分科,地段医院则有全科医生;还有所谓的“一门式”、“一口式”服务,也都是一种进步。我想,分工不分家,应该是便民的一条基本准则,如何在分工的前提下,搭建“不分家”的平台,是值得相关部门好好思考一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