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大类别看,同比呈“七升一降”。其中,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居住类和食品类价格升幅居前,分别上升14.6%、3.6%、2.9%和2.8%,共上拉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2.7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5%,下拉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0.2个百分点。1-2月,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2.2%。与全国相比,本市升幅高出1.1个百分点。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本市价格升幅仅次于青海省(上升2.9%)。
食品类价格环比继续上升。2月份,受气候和春节等因素影响,食品类价格环比继续上升2.7%(1月份升幅为1.2%)。非食品价格稳中有升。2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升0.5%,部分类别春节效应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