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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信诈骗:为何屡禁不绝的秘密
李鹏飞 宋宁华
  “不要轻易相信假冒公安、电信、银行等人员所谓的安全账户……”银行柜台和自助提款机有各种各样的提示,为何还会有很多人上当受骗?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2014年以来审结的18件电信诈骗案做了分析,试图探寻电信诈骗屡禁不绝的秘密。

  一场精心设计的局

  60名被告人,457名受害人,697万元涉案金额,这是18件电信诈骗案的全貌。王女士就因为着了骗子们的道儿,被骗走57万多元,成为受害者的一员。

  “王女士您好,您在广州肇庆办理了一个固定电话,已欠费1663元。”2013年11月3日,正在家中休息的王女士拿起固定电话后听到这么一番话。

  “我从来没有在广州办过什么电话。”心生疑惑的王女士当即回答。

  “可能是身份信息泄露,建议您立即报案。”听到这里,确实丢过身份证的她心头闪过一丝不安。“王女士您先别急,我帮您转接到肇庆市公安局。”

  “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只能让公安局领导解决,我帮你转接一下。”听完王女士的报案后,一位自称刘警官的人说道。

  电话转到“领导”那里。“我是陈磊,经过调查,你涉嫌一宗很大的洗钱案,有10%的赃款划到了你的账户,希望你能配合清查。”

  “查询过电话号码的确是肇庆公安局的电话,我便有些相信了。”王女士回忆,“陈磊说这宗洗钱案比较重大,要把电话转到检察官那边,让检察官处理。”

  过了一会儿,有个自称严清的检察官打来电话,让王女士记下三个国家安全账号,并向其索要了手机号码。很快对方就拨打其手机,信以为真的王女士按其要求分别转账44.3万、13万元。

  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报警处理、涉嫌贩毒或洗钱、检察官介入、交保证金,靠着这六招,2013年10月到12月间,被告人辛秀梅、龚辉文等9人在柬埔寨王国金边市的别墅内,先后诈骗王女士等12名受害人184万余元。

  主审法官陆光怡认为,这个案件体现出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3个突出特点:一是作案手法日趋隐蔽。犯罪团伙人员非常善于伪装自己,假冒电信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用虚假身份开设银行卡,获取被害人信任。二是结伙作案分工非常明确。团伙中有人专司收集被害人信息,资料准确,针对性强,有人专司诱骗、稳控被害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均不了解彼此工作具体情况,只有各条线人员密切配合、环环相扣,才能取得最终成功。三是案件侦破和证据收集困难。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经常身处国外实施诈骗,并通过特定技术更改、隐藏真实电话号码,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陷入大海捞针般的困境。

  仅在2013年12月9日,该团伙就拨出电话759条。最终,王女士等12名被害人少则2000多元,多则高达71万,累计被骗超过184万。

  2015年3月25日,浦东法院一审认定,本案是有预谋、有组织的团伙犯罪,根据9名被告人在团伙中的犯罪情节和所处地位,判决辛秀梅、龚辉文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到1年6个月,罚金6500元到1500元不等,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被套牢的欲望和恐惧

  统计发现,18件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为14件,占近8成。而14件中,以公司为幌子诈骗的11件,诈骗422人,超过受害人总数的92%,诈骗资金143.8万元,仅占20.6%。

  严密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带来相应“收益”,诈骗成功的关键在哪里?据浦东法院刑庭庭长马超杰分析,从18件案件的犯罪手法来看,套牢被告人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最常见的是小恩小惠型。马超杰介绍,被告人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以中奖送抵用券、IPHONE手机、工艺品或对投诉双倍赔偿等为诱饵,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交付一定实物,要求被害人支付高额手续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11家以公司为幌子的诈骗案,无一例外采用该种方式,其中1件案件中,为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告人苗全辉甚至非法开设网站‘辰购网’,戏作全套。”马超杰说。

  第二种是愿者上钩型。被告人通过百姓网、58同城网等聊天群发布出售二手自行车、贷款等信息,不主动联系被害人,而是广撒网,等着他们找上门。3件此类案件中,共有17人被骗取7.5万余元。

  “还有就是威胁利诱型。”马超杰介绍,除了辛秀梅案,有一件案件值得特别关注。被告人黎懋军等6人从互联网等渠道获知被害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身体状况等,利用被害人对疾病的恐惧,冒充医生、专家、医院财务人员等拨打被害人电话,以治疗疾患,让被害人购买药品、设备及办理退款需缴纳一定费用等为由,骗取6名被害人298万元。其中黎懋军参与诈骗150余万,被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得到应有惩罚。

  另外一种是网络搭讪型诈骗,被告人假意与人谈恋爱,然后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钱款。

  综合来看,危害最大的是两类:一是小恩小惠型,利用被害人爱赚小便宜的欲望实施诈骗,受害人多;二是威胁利诱型,利用了被害人恐惧后的不知所措或盲从心理,犯罪金额大。

  而调查发现,被欲望和恐惧套牢的不仅仅是受害人,还有一些被告人。在18件电信诈骗案中,有7件被告人全部为未成年人。而2014年以来,浦东法院审理的各类未成年人涉诈骗罪案件一共才9件。

  通过网络求职,稀里糊涂就业被高额回报“俘虏”,通过公司“话术单”熟悉业务……据少年庭法官单宇驰分析,这7件案件都属于小恩小惠型诈骗,反映出被告人社会经验不足、易被骗入伙,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等特点。

  而辛秀梅案也有相似情况。法官指出,“从盲目择业到身处异国的恐惧,再到积极从事诈骗,被告人的付出没换回报酬,却换来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通讯员 李鹏飞 本报记者 宋宁华

  【法官建议】

  说起电信诈骗的危害,刑庭副庭长肖波深有体会。在一起医保卡盗刷案件中,肖波通知被告人家属代缴罚金,可家属就是不相信这是法院打来的电话。肖波认为,电信诈骗确实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政府工作、社会信任和个人资金安全。

  “事后的惩罚,尤其是进一步加大侦查和惩处力度,能够起到很大震慑作用,减少损失,”但法官同时也指出,“从根本上看,要控制电信诈骗,还是要事前发力,在通信和金融行业监管、个人信息保护及防范意识上扎紧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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