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对象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227人将分8批次考试。考试内容为《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有关内容。考试结果在徐汇人大网公开。
第一次考试对象以区领导为主,区委对此次法律考试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和全体区委常委带头参加此次考试。此后,区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在人代会后进行考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一般在任职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