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业务”代人购买手机
章天(化名)说,今年1月,初中同学小陶拉她去做兼职,帮忙“刷单”购买手机。小陶把她带到一名绰号叫“老哥”的男子那里,随后在闸北不夜城一个小店里,帮她办理了“iPhone6手机,每月还款361元,分18期偿还”的购买协议。“使用的是我的身份信息,登记的也是我的银行卡。”章天被告知,这是帮人家业务员刷单。“之后的事你不用管,也不用负责。”小陶还说,分期购买的订单他会帮忙取消,同时作为报酬,会支付她佣金。章天(化名)拿到一部iphone6手机后,按约定把手机给了小陶。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陶某为20多名同学办理了“分期业务”。
纷纷收到“催款追债”电话
没想到几个月后,章天开始收到催她还欠款的电话,有银行的,也有律师。她问同学小陶怎么回事?小陶说:“没事的,我帮你把单子取消掉就好了。”但之后情况不见改善,催款通知依旧。与此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收到了催款和追债电话或信件。小陶告诉他们,无需理会或是将催款电话拉黑。但随着银行催款越来越急,同学们开始无力招架,而陶某也逐渐无法联络。于是大家报了警。
记者从闵行公安分局塘湾派出所了解到,已接到20多名大学生报案,称自己被同学陶某骗了。
陶某到案后交代,2014年12月,他在网上寻找兼职工作时认识了“老哥”滕某,并在滕某的联系下做起了“分期业务”。每一个同学办理一笔“分期业务”,他就能从滕某那里获得1000-2000元的好处费,而陶某也会从好处费里抽出一部分给办理业务的同学。从2014年年底至今,陶某先后介绍了20多名同学前来办理“分期业务”,他们都是来自于上海各高校的在读大学生。
设下陷阱“套出转卖”手机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分期业务”是两款在“分期乐”和“优分期”网上购物平台的购买协议,这两大平台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出售时下热门的数码产品,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喜欢的产品。学生只要提供学生证、银行卡就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等商品。
而不法分子正是借这一平台设置了圈套,他们以给“好处费”为名吸引学生签订购买协议,通过学生“套出”实物商品后,再将商品转卖获取更大利。本案中,学生们购买的全都是三星、iphone等高端手机。在校学生由于急于赚钱,且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签订协议自己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不清楚,所以轻信了他人,而介绍业务的在校学生陶某已经踩入了违法的雷区。
目前,腾某、陶某已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报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