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央行官网发布了这一消息,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作了解答。他表示,目前,中国支付服务市场是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民营和外资的参与程度都较高。《决定》对全面开放银行卡清算市场作出了制度安排,在银行卡清算业务领域形成具体明确的准入规则和管理制度。《决定》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依程序申请成为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境外机构也可通过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我国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市场,有助于国内市场形成多个银行卡品牌同台竞争的市场化格局,为产业各方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银行卡清算服务。
据介绍,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指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我国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银行卡是我国个人最广泛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卡清算业务包含持卡人、商户、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的大量金融信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二是银行卡清算业务涉及机构间债权债务计算和资金结算安排,关系到银行间清算秩序;三是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属于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其风险防范和稳定运行对维护银行卡交易的正常秩序和支付体系的稳定运行有重大影响;四是银行卡交易环节参与主体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服务和居间协调,对维护相关各方利益,尤其是广大持卡人权益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确保具备专业资质、稳健经营能力的企业进入到市场中,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是防范银行卡支付风险、有效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维护我国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性制度保障。
人民银行于2002年批准成立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交易处理和资金清算系统。与此同时,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也积极参与我国外币银行卡清算市场,如美国的维萨、万事达等机构已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近20年,通过国内的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支付机构广泛参与中国银行卡市场。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卡量达到49.36亿张,2014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业务595.73亿笔,金额449.90万亿元,银行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持续增长,从2002年的4.7%提高至2014年的47.7%,对便民便商、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