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定价脱节于市场的弊端逐渐凸显。一方面,一些药品指导价被质疑是“天花板价”,严重虚高;另一方面,一些低价药最高限价甚至低于生产成本,企业不愿生产或降低产量,导致相关药品紧缺断货。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如何避免“一放就乱”,还需要相关配套措施。
其一,完善招标采购制度。
其二,加快反垄断步伐。今年初,有媒体披露,国内部分原料药价格在不到两年内上涨了约31倍。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反垄断必须及时跟上,遏制乱涨价行为。
其三,加大打击腐败力度。取消药品政府定价无疑进一步加剧药企之间的竞争,一些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势必对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大肆公关。对此,必须加强监督,严厉打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避免腐败推高药价。(张枫逸 刊今日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