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为期一年的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一批顶风违犯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件被查处。上海的整治重点是司法活动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行纪律不严格,以及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职业操守,改进执法作风。
在此背景下,浦东新区检察院按照“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的要求,通过走访市司法局和上海市律协等听取意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基础上,结合浦东实际,在全市各检察机关中率先出台实施细则。
《意见》对一系列服务进行了明确细化,如“指定专人为律师提供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查阅复制案卷材料、约见承办检察官、纪律作风投诉等‘一站式’专职全程服务”,“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需要批准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律师提出会见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并在三日内答复;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在三日内通知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对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性申请,做到件件受理,件件答复”等。这些规定不仅为律师提供了看得见的执业便利,更有力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