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的基石,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就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专门立法,国内其他省市也没有专门的地方立法。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信用活动,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曾开展“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社会各界对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地方立法更具共识。
市人大常委会将信用体系建设立法作为2015年重点立法调研项目。上海地方立法要为“诚信申城”提供法治保障,亟需破解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5大立法问题:国际上有关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以及相关立法情况;有关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使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市场建设;失信惩戒机制。
此外,从信用信息归集使用、信用市场开发,到失信惩戒,整个“信用链”跨度长,事涉中央和本市多个部门,各领域信用建设需求,各有不同。协调解决这些问题,上海地方人大将尝试创新立法方式,“主导”而不是“包办”——由市人大财经委和市经信委共同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建管委、市财政局、市高院等进行专题研究。
同时,立法调研还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邀请“懂行”的专家型代表全程参与,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的要求,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调研,提供立法决策咨询;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来自市人大财经委的信息显示,整个立法调研课题有望今年9月结题,12月向全国人大请示有关立法问题,为明年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