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违法搭建,包括将原房屋三楼的阁楼拔高扩建,房屋整体向南侧扩建。面对周边居民的反映,业主当时的回答振振有辞:“我这个造型不会影响你,只会改变原来你的风水景观。你们运道会由于我改变的,抬头就碰到二冲天风水大忌,是我给你带来好运。你谢谢我吧。”
上周三第八次拆违
松江区新桥镇春九路上的伊莎士花园,有独立别墅344幢、联排别墅85幢,规模不算小。找到639号,记者还花了点工夫,不过现场的景象与周边鸟语花香的环境相比有些突兀:院子里一片狼藉,裸露的墙面和地面上钢筋扭曲着,屋子里横七竖八地扔满了装修材料。
与附近相同房型的别墅相比,639号三楼的屋顶明显经过改建,房屋曾经向南侧“长胖”了半米左右,墙壁上新旧水泥的颜色可以清楚地看出来,门头也曾重新做过,左右两侧还试图“造”出两间房间。
上周三下午,新桥镇拆违办联合新桥城管中队、新桥镇大联动等相关部门对伊莎士花园639号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执法车辆7辆,动用大型挖土机一台,耗时2个小时,共拆除违法面积40平方米。如果说,这是业主第一次在搭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你可能还觉得可以理解。然而,根据新桥镇拆违办的资料,这已经是第八次了。
业主极少露面
不要说姚师傅,有关部门要找到这位639号业主也很不容易。实际上,按照拆违程序,有关部门发现业主正在搭建违法建筑,会发出谈话通知单,交由业主本人签字,如业主不在,则张贴在房屋上或转交本人。24小时后,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再过24小时,发出《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有关部门采取行动。
而从2013年11月,有关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第一次拆除其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直到现在。业主蔡先生只在去年6月份第七次拆除时露过面。
新桥镇拆违办负责人坦言:“我们也是根据群众举报,走法定程序,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无奈业主并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问题,一次次抱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实际上,根据周边居民的反映,蔡先生是二手购进639号房屋的,买进房子后的每次所谓“装修”都是以有关部门的拆违告终。
拆违中的“硬骨头”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业主蔡先生,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发去短信,也未见回复。今天清晨7点,蔡先生打来电话,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他表示,他认为根据《物权法》,自己购买的别墅属于独立建筑物,“房子是我的”,只要对周边邻居没有影响,“我应该有权维护维修”。
记者注意到,根据《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权利可以不受限制地肆意行使。该条款同时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一旦业主的行为超出了法律许可的限度,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