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 金永红等58位代表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立法案,建议地方立法以更严标准管控烟花爆竹。议案提出——
■ 扩大禁放区域
根据市区人口规模和密度,从公共安全角度出发,建议将禁放区域从内环线以内区域扩大至外环线以内区域。
■ 增加禁放时段
建议在环保、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加强源头管控
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监管,建议对烟花爆竹销售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批发,严格审查供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资质,严格控制本市销售烟花爆竹的规格、品种。
此外,立法案还建议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范烟花爆竹长期和临时销售点的经营设置;加大对无证销售、销售禁售品种、利用互联网销售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导全市形成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已多次展开立法调研,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完善立法调研方案,并对春节期间政府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情况开展专题监督。本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修订《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列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
新闻背景
现行《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已18年,随着本市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大气污染的日趋严重,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受到广泛关注,为更好地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适时对《条例》相关内容作出修改是必要的。同时,2006年颁布施行的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与本市条例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