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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昨天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满月”情况~~~
     
2015年06月12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高院昨天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满月”情况
“小燕子”瞪你就能告她?不行!
宋宁华
新民图表 董春洁 制图 图片来源 IC
  本报记者 宋宁华

  电视上的赵薇正用一双“小燕子式大眼”瞪我,信不信我告你?这不是相声或段子,而是真实发生在生活中的事。

  今年5月1日,我国法院开始全面改革立案制度,由原来的立案审查制改为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制度改革后就能“想告就告”吗?一些抱着这种误解的当事人、律师纷纷来到法院起诉,其中包括个别很“奇葩”的立案要求,比如有观众起诉“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我”等。

  昨天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黄浦区法院等领导介绍了上海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满月”的相关情况。

  奇葩立案 法官被“殃及”

  上述的“赵薇瞪眼”立案要求并非笑谈,而是确有真人真事,就发生在浦东新区法院。该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深入人心,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来访当事人不断增多,但同时不具有可诉性的案件也随之增加。如,有当事人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顾伟强对此事件回应记者,电视节目属于开放的娱乐节目,并不针对个人,因对电视剧演员表演不满起诉到法院,缺乏正当、合理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诉范围。

  事实上,由于对立案制改革误解,“躺枪”的并不只是赵薇,甚至连有的法官也被“殃及”。黄浦区法院副院长陈建伟透露,立案登记制实行1个月来,该院的当场立案率达到97.7%,但也有8件立案要求不予受理。其中,在一起案件庭审中,由于当事人违反法庭秩序,被法官“请”出法庭。当事人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法官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起诉到法院,要求索赔1元名誉损失费。“法官认为当事人影响了法庭秩序,将其请出法庭,这种行为属于履行职务,和侵犯名誉权并无关联,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不符合法律中可诉的范围。即使当事人对法官表示不满,也应该通过信访等其他渠道解决。”陈建伟介绍,在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法院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

  无独有偶,在上海另一家法院,有律师起诉法官,要求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该法官开庭过程中未休庭,导致其出现健康问题等。立案法官只好花费许多时间和耐心向当事人释明情况,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诉讼权利 滥用使不得

  “立案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方便当事人、律师行使正当的诉讼权利,提升诉讼服务质效,解决‘抽屉案’等立案难的老问题。”顾伟强表示,但这不表示,当事人就能滥用诉讼权利。事实上,许多“奇葩”立案要求的产生,也是当事人对立案制度改革的误解,将立案登记制和“想告就告”画上了等号。这样的问题,四中全会作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决定的时候,已经预测到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会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这样的问题。为此,四中全会决定里有这样一句话,“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月以来的情况。最高法副院长景汉朝就表示,“打官司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手段,而是最后手段。实行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也并非鼓励人人都去打官司。”他认为,不同的纠纷,采取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不同方式解决,可能效果更好。

  昨天,上海高院立案庭庭长麦珏进一步解释道,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前提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才能立案。比如,民事、行政案件等都有不同的立案要求,立案还必须符合法院的管辖权、主管范围等,当事人必须提交诉状、与起诉相关的基础证据或证明材料等,供法院做必要的核对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就可登记立案。

  上海二中院副院长吴金水介绍,5月4日上午,70多岁的袁大爷(化名)来到上海二中院,起诉某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行为违法。立案窗口法官审查了他的起诉材料后,发现除起诉状不符合形式要件外,其他均符合立案条件。法官随即向他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并辅导他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完善后,法官当场为这名70多岁的老人登记立案。

  立案情况 稳步往上升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上海法院按照最高院的部署有序开展登记立案工作。据统计,5月1日至5月31日,上海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65971件,同比去年增长20.42%。其中,当场立案64344件,当场立案率达97.53%。

  “全国的同期立案率在90%左右,上海的立案率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顾伟强分析,从统计数据看,立案登记制首月上海法院立案情况整体平稳有序,一审民事起诉收案同比去年稳步上升,一审行政起诉收案同比去年有较高增幅,但占收案总数比例较低。因此总的说来,收案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这反映了上海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也说明上海法院从2013年起就着力解决立案难的相关举措已经见效,立案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最高院拟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阶段时,上海高院就同步跟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并草拟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着重在当事人起诉材料接收、立案登记、不予受理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4个环节进一步明晰一线立案法官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考核立案法官工作的依据。一系列前期探索,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在上海的顺利铺开打下了较好基础。

  挑战

  “立案潮” 遭遇“法官少”

  立案登记制改革措施落实坚决彻底,但立案只是诉讼程序第一步,在全国9成当场登记立案率的背后,法院仍然面临着不少挑战。

  最高法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份各地增幅最大的立案数量为行政案件,即俗称的“民告官”案件,全国法院同比增幅达到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52.40%,山西法院同比增长480.85%,上海法院同比增长475.86%。大量“民告官”案件,考验着法官的司法水平。

  “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众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立案和审判的压力进一步增大。”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以民事案件为例,虽然5月同比增长仅27.8%,但案件绝对数却增长了近20万。

  立案数量倍增,审判难度加大,本来就面临“案多人少”困难的法院压力陡增。而在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再加上近期一些法官的辞职,更让许多人产生了疑虑。

  “员额制看上去是让法官数量减少了,而立案登记制则让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甘雯解释道,“实际上,立案登记制就是要倒逼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审判效率。而法官员额制的目的,就是要提升法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司法效率,从而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简文

  应对

  多渠道破解“立案难”

  为了把立案制度改革办到老百姓“心坎”上,全国法院积极应对。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甘雯介绍,目前一方面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多种调解以及仲裁复议等机制化解纠纷,减轻法院诉讼压力。另一方面是改革审前程序,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同时对案件进行简繁分流,简单案件用简单程序,复杂案件用复杂程序,提高司法裁判效率。

  上海各级法院也正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渠道完善诉讼服务,破解“立案难”,推动各种矛盾纠纷的解决——

  ■ 徐汇区法院配置了专用材料周转袋和周转柜,实现立案窗口“专人专柜”,同时调整窗口工作时间,以保证立案工作正常开展。

  ■ 黄浦区法院考虑到自己的立案大厅空间较小,只有4个窗口负责接待,临时开辟了2个专门窗口用于接待行政类案件,实现6个窗口共同运行,以缓解立案接待压力。 

  ■ 上海法院还通过网页设立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海报、在立案大厅摆放登记立案流程介绍、登记立案解读、诉讼指南小册子、12368电话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立案登记制,帮助群众了解、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尽快熟悉新的操作流程。 

  一名在法院办理立案的当事人表示,法院各项工作做得非常细,立案窗口指示明确,让人一目了然,不到10分钟就把案件立上了,“尽管案件今后走向还不敢肯定,但法院这种办事效率、大大方便了当事人,也让我打官司心里更有底了。”他说。

  本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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