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江秋生来说,他的“生意经”着实令人大吃一惊:
江秋生原来是另一个放贷讨债团伙的“小弟”,跟着老大混了几年,他也“出师”了,自己出来单干,把“师傅”的模式照搬过来,在浦东新区周浦镇的万达广场内租赁一间办公室,开了一家所谓的汽车租赁公司。
碰到有人上门借钱,他们就拿对方的身份证,以其名义去汽车经销商那里买一辆“零首付”的汽车,车辆留在江秋生手中,分期付款的金额却是由借债人自行承担。然后,江秋生他们再去银行用车辆进行抵押贷款,将贷款得来的其中一部分钱款借给借债人,另一部分钱用于挥霍或者借债给他人。至于车辆,江秋生自然也不会白白闲置在停车场里,而是出租给他人用于黑车等非法经营。如此一来,有一个人上门借债,他竟能赚到两笔甚至三笔钱,收入十分惊人。
找到高利贷团伙的市民大多数是无业游民,借钱几乎不是为了吸毒就是为了参赌,有的还有多次前科,根本无力贷款买车。还有些借债人则是循环刷信用卡套现还赌债,再因无力还信用卡账去借高利贷。令人纳闷的是,他们是怎样通过银行的资信审核,实现贷款买车和申领多张信用卡的?是否存在银行和汽车经销商为提升业绩而没有严格把关的漏洞?本案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并加以改善,以避免“软暴力”放贷讨债现象继续蔓延。
本报记者 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