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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2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户外广告设施如何审批安装
金旻矣
  木质材料排水不畅容易发生意外,铁质支架易被雨水腐蚀生锈,在本来符合规定的钢结构上加盖雨棚导致承重过大,落地型灯箱广告电线裸露拖地、若积水易产生漏电事故……

  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都是户外广告牌、店招存在的安全隐患。部分商家未按规定报备、审批,平时麻痹大意、疏于自查,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监管手段,是“达摩克利斯之剑”常悬头顶的原因。

  审批有规定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中规定,广告设置人必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将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图、设置效果图、阵地使用合同向绿化市容部门备案,并向工商部门登记。在建(构)筑物楼顶面、危房、城市公共绿化等处,禁止设置户外招牌。

  在非公共阵地设置户外广告,需向绿化市容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广告经营合同、户外广告设计图、施工图等一系列材料,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行。

  “不同场所的户外广告,有不同的规范。”一位负责广告审批的工作人员表示。他坦言,普通的门头店招,店主一般不会主动报批,更不会请权威机构检测。

  安装有规范

  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制作安装、工程验收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09年曾发布《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作出详细规定。比如,在居住小区内或居住建筑(包括商住建筑和住办建筑的住宅层面)的外墙面上,不得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动态光源的照明方式;户外广告设施表层宜采用不易锈蚀的材料,采用木质材料时应作防腐、发霉处理。有内置光源的还应考虑阻燃要求,电器件应防潮、防雨水和防虫害侵蚀,甚至连钢材选用也有规范。

  保养有要求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还规定,户外广告设置期满2年的,设置人应在每年6月1日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向绿化市容部门提交报告,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整修或拆除。

  《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则规定,招牌构架应每年进行一次防腐保养,对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进行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招牌构架连接节点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松动应及时紧固;木质材料招牌面板应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固定螺栓及木质材料腐烂应及时修补更换。

  处罚没条款

  然而在采访中,许多户外广告设置人都没有报批、自查,提交安全报告的更是凤毛麟角,不少商户甚至连有以上规定都不知道。“店招就是找外面公司做的,也没说要审批啊。”很多店主茫然地说。

  记者在网上随机找了两家广告牌制作公司,对方一听要制作门头店招,立即轻松地说:“你自己的店,做招牌不用审批的。最普通的一平方米不到200元就能做,总共才1000多块钱,还要审批啥啊?”对方表示,除非是户外高炮、超大面积的广告牌,才需要报批,但对方也能提供“一条龙”服务,“放心,都能搞定”。

  对于这些不按规定报批、自查、维护的商家,相关文件中却没有处罚条款,仅规定“未及时维护、更新致使设施倒塌、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是,当坠落已造成了人身伤害时,无论怎么赔偿、追责,都为时已晚了。

  本报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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