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20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成果转化的权益与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允许将成果处置权下放到团队或个人,加大对科研团队的激励力度,实行“投资损失”免责政策,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确立高校院所法定责任等。二是完善多元主体、各种组织形式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三是改进财政投入支持方式。四是加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五是强化成果转化收益合法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