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信息向第三方平台开放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表示,虽然上海去年曾出台过网络第三方平台指导意见,要求实施实名登记,但经过对上海网络订餐平台的排摸,目前尚未完全做到,一些无证无照的餐饮仍通过网络平台从事生产经营。通过调研和约谈,食药监部门决定向第三方平台开放政府的相关信息,以便平台查证,正在酝酿将“哭笑脸”、抽检、监督检查等结果也向第三方平台开放,预计将在今年四季度实现,以便第三方平台及时对餐饮单位尽到监督职责。
关于时下活跃的淘宝饮食店和朋友圈卖美食,顾振华认为,应该先界定其是属于生产经营行为,还是亲属、朋友间单纯的馈赠方式。如果属于前者,也应该证照齐全。
41家餐饮单位被记满12分
从今年元旦起,在上海从事餐饮行业也和开车上路一样,违法违规情况将被记分,一年内累计记分满12分,要进学习班“回炉”。《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从实施伊始就受到广泛关注。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89家餐饮单位被记分,记分满12分的有41家。其中3家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2家被责令停业,又由于种种原因被注销许可证。
“这项制度的精神和新《食品安全法》是一致的,要求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的风险大小,通过风险评估、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情况,评出企业风险等级,根据企业风险等级的高低,确定监管频次和重点。”顾振华透露,下一步,准备进一步总结上海餐饮业的记分管理,争取在明年上海地方立法中,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食品流通和生产领域逐步推广。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