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执法人员将在对“两场两站”枢纽区域、旅游景点、部分轨交站点等重点监管区域,采用“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取证模式,即由执法人员着便衣对存在拒载嫌疑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实施核查,并对核查过程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如果核查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交通执法人员身份,并对当事司机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市交通执法总队信访办此次还专门梳理了出租车拒载等行业顽症的“投诉指引”,列出了15种可被处暂停营业15天的违法行为以及12种可被处吊销准营证的违法行为,告诉乘客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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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拒载”行为?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涉嫌“拒载”:1、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2、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3、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4、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如遇“拒载”,乘客可拨打021-12345市民投诉热线,并尽可能提供以下线索:1、通过手机视频或录音记录拒载发生过程; 2、投诉车辆的牌照号、顶灯背面的公司名称与驾驶员服务证号;3、事件发生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4、如有其他在场证人的提供其姓名与联系方式。
如遇“绕道多收费”等违法行为,乘客亦可通过021-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并需提供以下线索:
1、车费发票,确认发票上的公司名称、车号证号、乘车时间、金额等信息与车辆实际相符;
2、有条件的记下车辆行驶路线,提供准确的乘车起讫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