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李瑜青教授介绍,本次评估工作从2015年7月30日到10月20日,为期2个半月。评价指标设定依据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评估主体体现随机性,评估方式体现多样性。最后,采取“李克特量表”形式进行计分。
从评估的情况看,浦东法院及自贸区法庭的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获得了评价主体的高度认同。包括诉讼当事人与代理律师、调解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政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以及自贸区法庭法官在内的6类评价主体,对评价目标的总体满意度均在百分制80分以上,最终换算后的6类评价主体共同的满意度达到92.232分。
“从评估方收集的各方情况来看,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承认浦东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领域的工作卓有成效,司法审判的质量,无论是从结果还是从其整个司法过程,都使评估主体感到信服。”李瑜青表示。
本报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 王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