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之后开始收费
记者来到浦东新区浦东南路近南码头路的南码头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这是一幢多层小楼。2楼有一间健身房,墙上写着“南码头路街道百姓健身中心”,里面放着不少健身器械,三三两两的市民正在健身。
在健身房墙上,贴着一张“南码头路街道百姓健身中心价目表”:年卡分为365元和600元两个档次,365元的限白天时段8:30—16:00健身,600元的则营业时间段均可健身,单次消费5元每人。这张价目表的落款是上海泉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以前这里是免费的,现在装修后要收费了,实在想不通!”市民抱怨。徐先生说,他一直来这里健身,之前是出100元押金办了健身卡就可以免费健身。现在新规定出来后,健身中心就给他办了退卡手续。“不少老年人都被退了卡,心里很郁闷!”徐先生说。
如何界定存在争议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周边居民休闲娱乐、沟通交流和拓展知识搭建起了平台,拓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更成为本市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主要抓手。那么,南码头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健身房,这笔多出来的收费,相关法规怎么说?
记者看到《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第十九条:“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外,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内设置的其他文化服务项目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众公示。”《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由上海市人大发布,但“百姓健身中心”到底属不属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居民及相关部门也莫衷一是。
引入外部企业管理
记者就此致电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工作人员解释,为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更社会化、专业化,2015年12月下旬南码头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完毕后,他们作为一个先行试点,尝试引入上海泉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外部企业,参与健身中心的管理。对于健身中心突然收费,一些居民有所抱怨,街道方面也能理解,会尽力做好解释工作。
本报记者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