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回复称,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个人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只能在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进行直接流转,且转入人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登录市交通委官方网站(http://www.jt.sh.cn),点击首页左侧“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专栏”,仔细查看确认自己符合流转条件后,再提出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