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明确表示:三星公司在手机召回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在召回计划实施中,应当尽可能采取方便消费者的方式,避免在产品召回中给消费者设置新的障碍,保障消费者的求偿权,“中消协将监督三星公司及时、有效完成召回”。
针对三星手机退换货问题中消协提出:
■ 消费者退机或者换机,三星公司不能以手机有损、包装或附件不全为由拒绝召回;
■ 消费者如持有合约机,应享有同等的被召回的权利,且三星公司不应在合约机与话费之间的计费标准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
■ 消费者选择退机的,三星公司应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备用机,供消费者正常使用;
■ 消费者选择退机时,如缺乏发票等凭证,三星公司有义务对应自身销售记录,后台激活记录查询确定,履行召回义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货;
■ 消费者选择换机的,三星公司对其他型号手机的计价应合理,且应在更换时提供全新的三包凭证,对购买凭证(发票等)作出明确有效的更正,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外,在消费者退机或换机过程中,三星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数据存储转换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本次召回中,三星公司应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不应局限于邮递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