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今年7岁,去年暑假,妈妈带她到上海外婆家玩。一天莉莉在外婆的足浴店洗澡时,王某经过此地,醉酒的王某手持两个玻璃酒瓶走到足浴店玻璃移门旁,将其中一个酒瓶砸在店内。莉莉的妈妈和外婆马上去劝阻。但是王某不听,继续砸酒瓶,不巧碎片溅入旁边浴盆内洗澡的莉莉眼中,致其右眼眼球穿通伤。经鉴定莉莉右眼眼球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视网膜脱离等,现后遗右眼盲目5级并右眼废用性斜视,构成八级和十级伤残。莉莉母亲起诉要求王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中,王某称目前处于监禁状态没有钱,以后出来有工作会积极赔偿。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酒后泄愤的行为已经造成了莉莉严重伤害,虽已承担刑事责任,对莉莉因此产生的损失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日起30日内,赔偿莉莉4万余元。莉莉日后因伤情治疗而产生的相应损失,可另行诉讼。
因王某没有能力支付赔偿费用,莉莉向虹口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提出申请司法救助,目前司法救助款2万元已支付到莉莉母亲的账户,用于孩子今后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