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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简要事迹
~~~——“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简要事迹
     
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心维权 美在人间
——“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简要事迹
▲梁慧丽
▲刘广琴(左四)
▲朱劲松(左一)
▲厉曙光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

  寻找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社会广泛推荐、人物事迹宣传、网络投票甄选和专家考核审议,确定“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10名和“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20名。由上海市报送的刘广琴、梁慧丽、朱劲松、厉曙光等4位同志先进消费维权事迹中,梁慧丽同志脱颖而出,获得“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

  梁慧丽:

  甘心为社区居民“站岗放哨”

  梁慧丽,现任普陀区莲花公寓居委会书记,消费维权联络点联络员。十几年来,累计接待和处理居民消费维权诉求超过5860人次。2015年后,克服癌症病痛,坚守工作岗位,获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首届“上海市最美维权人物”等称号。

  莲花公寓位于普陀、嘉定、宝山三区的交界处,是普陀区一个不起眼的动拆居民安置社区。16年前,梁慧丽临危受命,来到了外人眼里的这个“落后”小区,担任莲花公寓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并成为莲花公寓消费维权联络点联络员。面对重重困难,她向居民承诺每年一件实事工程,为居民排忧解难,长期坚守在消费维权联络点,心中装着消费者,在消费者身边竖起了一道保护墙。

  2003年,莲花公寓消费维权联络点正式成立。多年来,联络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搭起了一座和谐沟通的桥梁。在她的带领下,联络点工作得到了广泛关注。2014年3月,市委书记韩正到莲花公寓开展调研时,对莲花公寓各项工作予以肯定,亲切地称梁慧丽为“小巷总理”。2014年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调研座谈会上,梁慧丽就更好发挥联络点功能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维权联络点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沟通,做好工商部门的“耳目”,站好“前哨”。在梁慧丽建议下,莲花公寓联络点专门组织了一支“维权打假信息网络”志愿者队伍,对辖区内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

  居委会的工作综合性很强,梁慧丽坚持把居委会日常管理与辖区维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辟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小区居民在消费中防欺诈、防伪劣产品的教育,树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3年的维权工作,梁慧丽带领莲花公寓联络点一路前行。“只要心中想着居民、想着消费者的利益,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倾听民声、加强学习,就能为构建和谐社区添砖加瓦。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今后的维权工作,为小区居民站好岗、放好哨,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贡献!”梁慧丽说。

  刘广琴:

  将维权工作打造成工商“品牌”

  刘广琴,现任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多年来,她潜心研究消费指导系统化、消费引导常态化、投诉处理信息化、质量监管精准化、维权网络社会化,在她的带领下,上海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民生、事牵民心。对于百姓日常生活中关心、关注的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问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刘广琴时刻提醒自己的一句话。从事消费维权工作4年多来,她紧密联系上海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沉着应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服务消费需求、化解消费矛盾、强化社会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

  她是“保护伞”,以最严厉的执法守护消费安全,惩治消费侵权,捍卫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她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重热点问题和新型侵权行为,在全市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特许经营行业专项检查,认真贯彻新《消法》,查办了一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消费侵权案件,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多起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她密切关注舆情,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了多起群防群诉隐患的消费纠纷。4年共抽检100余类,12余万批次商品,立案查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3000余件。

  她是“贴心人”,以最畅通的渠道化解消费纠纷,让消费者“快乐消费”、“放心消费”、“满意消费”,她建设本市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实现诉求统一登记、统一流转、统一管理,使消费者投诉更便捷。在全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8363个,打通消费者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发布消费维权公益广告12条,投放各类站点7万余个,集中展示维权工作成果,披露典型案例。

  她是“排头兵”,以最有力的举措推动维权创新,她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投诉举报工作、联络点分层分类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评估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积极探索开展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投诉信息归集到人,促进社会监督。

  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刘广琴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形成制度化、系统性的消费维权体系,使其不仅成为工商部门履职的“民心工程”,更是工商部门自身发展的“维权品牌”。

  朱劲松:

  “触摸消费者心灵”的维权者

  朱劲松,现任长宁区消保委秘书长。一个有着20年军龄的女干部,如今成为了消费维权工作一员,却还是带着军人的执着。对于团队,她要求规范化管理;对于工作,她坚持精益求精;对于消费者,她用毅力、智慧和真情成为他们的守护者;对于荣誉,她总是淡淡地说,“这都源自于我喜欢消保维权这份工作。”

  2010年上任时,“新官上任三把火”并没有出现在朱劲松身上。她以建章立制为抓手,逐步引领队伍朝着专业化、规范化方向靠拢,先后制定完善了“绩效考核规定”、“窗口接待规定”、“档案管理规定”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朱劲松常说,我们开展工作,不能仅仅为了“做完”,而要真正把工作“做好”。在调解消费纠纷中,她始终秉持一个重要原则,即消费纠纷调解不能让消费者吃亏,但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一味地去满足消费者的不合理诉求。

  从朱劲松上任至今,长宁区消保委年投诉受理量从不足4000件上升到如今的万余件,占全市消保系统投诉处理总量的9.73%。在人员数量捉襟见肘,投诉量却成倍增加的情况下,她意识到只有借力、整合、创新才能让长宁区消保委更好地服务百姓。

  消保维权有5个渠道,其中4个渠道都靠调解,却隶属不同部门。如何让消费者的投诉集中在一个“门”里,并得到迅速有效的调解。2012年,她在全市范围率先成立了由工商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消保委等部门组成的“长宁区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目前已成为长宁区社会治理创新试点中的“八大平台”之一。“一门式”调解犹如专家会诊,专治“疑难杂症”,为消费者省时省力的同时,也打压了不良商家的气焰。四年来,联合调节工作室共化解消费投诉318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余元。

  若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后续的诉讼能否简化立案流程?让司法审判关口前移,是朱劲松的大胆倡议。2014年,设在长宁区消保委的“消费争议巡回法庭”成立,成为司法改革的亮点。近日,一起网商洗衣缩水的案件通过巡回法庭审判,消费者获得赔偿,成为首例,为今后的互联网消费纠纷化解提供了示范意义。

  作为长宁区消保委秘书处的领头人,朱劲松十余年来充满热情,用专业素养和真情真心化解了一次次纠纷,并带领着长宁区消费维权队伍一路向前,秉持着为消费者服务的信念,一直走下去。

  厉曙光:

  热心社会公益好专家

  厉曙光,上海市消保委保健产业专业办的专业顾问,现任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开始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一直以来,他积极参与保健办消费宣传、社会监督、比较试验、社会调研等方面工作,不计个人得失投身社会公益维权。

  多年来,厉曙光用科学的知识和智慧的光芒,通过媒体宣传、开设讲座、著书立说等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护航,生动地诠释了“一切为了消费者”的先进思想。 

  保健食品信息,因其专业性,消费者知晓度较低,或是容易被误导,产生错误的消费观念。为帮助消费者厘清误区,建立正确科学的保健营养理念,厉曙光总是在第一时间接受媒体采访,发出自己理性专业的声音。他先后发布的“谁为草莓安全负责”、“保健食品的选择”、“儿童食品安全”、“塑化剂阴霾,为何挥之不去?”等观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面对消费投诉,厉曙光也总是有求必应。运用专业的眼光,帮助分析调查。去年年初,有消费者质疑某产品的成分虚假,对于产品成分是否虚假这样的专业问题,他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借助自身专业力量,以及研究团队,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将该投诉件移交行政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厉曙光认为,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需要引起更多的关注,只有加强对于保健消费的宣传引导工作,才能有助于保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普及消费知识,他将自己写的书免费赠送社区消费者。对于社区科普讲座,他总是会按照听课人群的不同来准备,做到有针对性。

  近年来,上海市消保委保健办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职能,先后制作了《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辨析调查》和《上海市消费者保健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作为聘用专家,厉曙光从专业角度和文稿编辑等方面给予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虽是一名普通的学者,但要在普通的岗位上发挥了更大的社会作用。”一直以来,厉曙光以过硬的专业能力,坚持为消费者所想,为保健消费维权提供了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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