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显示,单用途预付卡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频发,2016年引发的投诉达到16951件,涉及美容美发、餐饮、健身、共享单车等多个行业。2017年上半年投诉同比增加20.2%。
同时,跑路事件频发。2013至2016年,市商务委每年受理的由于跑路关门、门店转让引发的消费者投诉事件超过800件,2017年已达1537件。其中,康骏事件一度引发集体上访,无法兑现的单用途卡金额超过2亿元。
监管缺位,让不少行业的预付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异化为融资工具。经营者进入“开店-发卡-再开店-再发卡”的发展模式,短期内积聚大量资金,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发生携款潜逃、门店易主。
立法调研表明,降低预付卡兑付风险的关键环节,在于有效的预收资金管理。为此,立法草案拿出三项措施——
■ 明确预收资金管理要求 经营者单张单用途卡限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者预收资金余额应当与实缴资本或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相适应。
■ 建立风险警示制度 经营者的预收资金余额若超过了风险警示标准,应对外披露,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风险警示的具体标准,地方立法授权市商务部门会同金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专用账户管理以及履约担保 经营者预收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后,对预收资金应采取银行专户管理或者购买履约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方式,加强预收资金管理。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