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2月,深圳市民王女士通过携程网站,预订价值48422元的突尼斯8日二人私人行。由于朋友突然生病,在下单不到20分钟后,王女士致电携程,希望取消这一订单。据深圳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说法,携程客服以“机票已经出票”为由不予取消,并称如果要取消,就要收取2人18524元机票费作为退票费。当晚11时,王女士通过航空公司官网并未查询到机票出票信息。此后,王女士从航空公司得知,每张机票价格为6415元(退票不收税费),但携程方面提出的退票费为每张9262元,比原价高42%。
为此,王女士将问题反映至深圳市消委会。3月8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向携程深圳公司发出监督函,并进行了约谈。然而,在深圳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监督函回函中,携程公司多次宣称“我司不存在相关问题”,并解释称,携程所售为特价不可退机票,且退费标准由航司制定,携程仅是代为收取。3月26日,深圳市市监委对携程公司提出通报批评,并表示将督促其整改。
3月30日,携程CEO孙洁在与深消委的沟通会上公开致歉,向每一位在携程消费遇到过困扰的消费者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对于王女士的投诉事件,孙洁直言,“携程不但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在消费者和监督机构有明确反馈时也未能予以足够重视,有负消费者和社会对我们的信任,我们深感惭愧。”
对于王女士及其他部分消费者遭遇的“机票差价”问题,携程已在技术及服务上进行了改进。孙洁表示,会在消费者下单、支付、出票、确认、退改等各个环节反复核查机票价格是否有变。同时承诺携程平台绝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捆绑销售,坚持为消费者提供清晰可见,自主选择的增值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