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出台的意见,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中小城市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盲目造城。
根据意见,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制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规划,杜绝边建设、边规划。新建铁路选线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分割,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