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8月,曹学楷回到家乡,组织和发动群众,建立中共基层组织和农民协会,任中共七里坪区委书记,是黄安县农民协会主要负责人,领导农民义勇军和自卫军,与土豪劣绅做斗争。1927年11月,参与领导黄麻起义,任起义胜利后成立的黄安县农民政府主席。
1928年初,鄂东军改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7军,曹学楷任军委委员。1928年5月起,参与领导开辟柴山保苏区。他主要负责地方工作,动员群众实行土地革命,支援前方作战。他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当地情况的政策和策略,取得了显著效果,对建立以柴山保为中心的鄂豫边苏区起了重要作用。
1928年7月后,曹学楷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11军31师参谋长、中共鄂东(后为鄂东北)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委员会主席、鄂豫边红军总预备队政治委员、中共第1军前敌委员会委员、第4军11师政治部主任、第13师政治委员等职,率部参加了鄂豫皖苏区第一、第二次反“围剿”。
1931年10月,在“肃反”中曹学楷被错杀于河南省光山县白雀园。1945年,中共七大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新华社记者 徐海波 伍欣
(据新华社武汉8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