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数起社会大案不断发生,一度被推上舆论焦点,有些人直接给这些暴力犯罪的凶手贴上了“精神障碍”、“反社会人格”的标签。对此,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主任谢斌表示,不要随便给凶手戴“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等帽子。他指出,在尚未有司法鉴定结果,便将司法或社会问题归为医学问题,这其实是对精神疾病的一种误解,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重性精神病发病率仅1%
谢斌指出,我国流行病学中精神病的终身患病率为17.5%。抑郁、焦虑障碍等轻度精神疾病患病率已超过4%,较上世纪90年代翻了几番。重性精神病,即可能对自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患病率基本稳定在1%左右。所以完全因精神障碍而使用暴力产生犯罪行为的情况为极少数,多数应归结于自身问题和社会问题,不可简单地套用临床医学上对精神疾病的诊断来代替对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两者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临床上看病关注的是病人目前的精神状态,而司法鉴定则强调嫌疑人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司法鉴定中需要的资料收集和调查,更着重看嫌疑人当时的精神状况对作案行为的影响,并由此评估其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和临床医学诊断应分开看。
及早预防是关键
国外研究表明,约10%的人患有各种类型的人格障碍,其中包括偏执型、冲动型、反社会型等等。而在国内,由于社会大环境和临床对精神疾病尤其是人格问题不够重视,很多人即使患精神疾病也不会接受正规的治疗,对人格障碍更是只当作一般性格问题。对此,谢斌建议,当发现身边的人在思维、情绪、行为等方面出现了明显的、持续性的异常,如睡眠不好、行为怪异、人际关系变差等,应及时让其接受心理卫生服务,及早识别和干预是有效预防的关键。
上海精神卫生知晓率达70%
谢斌指出,目前上海的精神卫生服务发展已经得到很大提升,市民精神卫生知晓率稳步提升,目前已达到70%以上。自1998年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在有心理问题时选择了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社会上,心理咨询机构也越来越多,已有130多家机构加入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此外,明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上即将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新一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中,对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作了更完善的修改,在诊断上更加有助于临床医生发现并评估人格问题,此措施也将更有利于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的发展。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一方面应反偏见反歧视,持有包容态度,从源头干预,促使他们主动接受精神卫生服务。另一方面,大众也要学会自我保护,识别有潜在危害行为的发病患者。目前,上海的精神卫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环境一直在进步,但依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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