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4名韩国人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强征他们做苦力的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索赔,后者一直没有支付赔偿。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2018年10月30日裁定,维持首尔高等法院2013年7月所作判决,即认定新日铁住金曾把上述4名韩国人强掳至日本做苦力,应当向他们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6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