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买了一件东西。
不是在地摊买的。地摊虽然一如既往地热闹,拥挤处朝前走一步都难,却实在看不到一件能够入眼的东西。这一套民国的玻璃文具出在老周店里,据他说是从上海买回来的,一看就是当年洋买办大班桌上摆放的老玩意儿。透明如水的老玻璃,手感沉重,过去的说法,玻璃砖,实则比砖还沉重,掂在手中极有分量。质感很好,像水晶。其实上好的玻璃也就被叫作人工水晶。玻璃上的铜活儿也好,做得严丝合缝,很见匠心。最迷人的是它身上那股子无可替代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旧气息,你可以说它是旧时味儿,仿佛带着檀木香,厚实而颓废,好像有谁在时光深处点燃沉香,一缕轻烟直透回当下,迷惑了我,让我莫名喜欢。
我犹豫了好半天。因为我真的不想再添东西了。想想我用蘸水笔做名字十多年,得了那么多文章,留一件专为蘸水笔设计的老玻璃文具应该不算奢侈,何况它并不贵,就向老周要了过来。拿回来在午后的阳光下用一块绒布细细擦拭,一直擦到黄昏,它光洁如新。
西人的东西,叫文具,不能叫文房。
己亥年大概不会添很多东西,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