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五五改革纲要”中有很多首次出现的新表述、新举措,如“推动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诉源治理”、“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推动建立域外送达网络平台”、“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加强人民法院政务标准化建设”等。
司法改革要想“接地气”,必须确保基层能用、好用、管用。北京法院的集约化送达、上海法院的智能辅助办案等源自基层、行之有效的探索实践,都被“五五改革纲要”纳入推广规划。
另外,对于涉及立法机关、中央其他部委职能权限的内容,“五五改革纲要”一般使用“配合”“推动”等表述。对于需要实践检验或试点探路的内容,“五五改革纲要”原则使用“研究”“探索”等表述。李少平表示,从“五五改革纲要”发布之日起,各项工作就得紧锣密鼓开展起来,努力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确保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