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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妍自杀案再起波澜
■ 张紫妍
  2009年3月7日,艺人张紫妍在首尔家中自杀,震惊韩国社会。张紫妍留下的亲笔信共有50余封,260多页,她在信中揭露:“我被强迫去陪酒、陪睡不下百次,连父母祭日也要出去当招待。每当我换上新衣服的时候,就意味着我要去见下一个恶魔了。我把这些恶魔写进名单里,就是要记住他们的名字,死后我也要报复那些畜牲。”这些“恶魔”包括政界、企业界的31名知名人士。

  张紫妍也曾鼓起勇气报案,但换来的却是更多的羞辱。执法人员不仅没有认真对待她的报警,还调戏她要求描述被玩弄的过程。2011年,张紫妍自杀案移交诉讼,终因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再加上当事人张紫妍已经自杀,法院认定“性招待说证据不足”,最终审判结果只有她所在演艺公司的经纪人和老板金承勋因暴力殴打张紫妍,分别被判刑四个月和一年,最后以缓刑2年及社会服务160个小时,赔偿2400万韩元结案。

  最近,张紫妍案件里的唯一见证人尹智吴首次现身,宣布将接受相关证人调查。她作为张紫妍的师妹,曾目睹张所受的侵犯。她当年为张紫妍自杀案13次作证,证词却始终不被采信,感到警方根本没有意愿查清真相,每次都从各方面给她压力,其中还有一名检察官的施压,她后来才知道这名检察官正是她指控的人的太太。她还看到师姐留下的文件,一共7页,但只剩下4页,另外3张被烧掉了,这3页中有一个政界人士的名字,

  目前,韩国民众第四次向政府请愿,要求重新调查张紫妍自杀事件,人数已超过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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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妍自杀案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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