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超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多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外汇管理改革,已于2018年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立即着手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届时,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应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这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