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物业管理费低,物业公司不满意;管理不到位,居民不满意,于是形成了“恶性循环”。罗阳一村业主自己管物业,这种创新模式值得肯定,但我们也应看到,“业主自治”的道路还很漫长。
在部分老旧小区,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在收费标准和服务提供水准诉求上的不一致,致使双方矛盾加剧,直接导致小区物业管理真空。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呢?闵行区梅陇镇罗阳一村为我们提供了“业主自己管物业”的社区管理新模式。
物业“出走” 小区“自治”
罗阳一村现有居民1447户,是一个大型封闭小区。2013年12月,由于诸多原因,原物业公司宣布不再提供2014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在多次沟通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居委会会同业委会紧急商讨应对措施。在召开居民议事组会议并听取大量业主提出的意见后,一致认为临时聘用物业公司,相当于仓促间“有求于人”,而采用“业主自治管理”模式作为小区平稳过渡的方式则比较理想。
2014年1月1日,罗阳一村正式实施了具有探索性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在梅陇镇社区管理中心牵头、镇政府主管领导积极主张、房管办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前提下,依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作为托管单位(按现有法律,业委会、居委会等都无法充当物业服务的财务进出方,连相关发票都不能开,此外还有税务、劳动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依托一家物业公司作为托管单位),由小区组织志愿者开展“物业自主管理”,至今已有7个多月。
“四位一体” 创新模式
由业委会牵头,招募志愿者,罗阳一村专门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工作组”两个团队,构建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托管物业公司“四位一体”,协同配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其中“管理委员会”由业委会、居委会、热心业主、托管物业公司等有关志愿人员组成,负责对小区物业服务的决策管理事务(重大事件或公益收益的大笔开支必须走业主大会程序);而“监督工作组”由小区党支部牵头,由党支部代表、业委会代表、楼组长代表、业主代表等组成,代表业主对小区业主自主管理体系进行监督、评议。
在建立决策和监督机构的基础上,罗阳一村落实了“物业服务团队”,负责小区日常管理的实施。具体为,由托管物业公司聘任一名副总经理兼罗阳一村物业服务团队的经理,该经理一方面向托管物业公司负责,确保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另一方面向业主负责,带领物业服务团队保质保量地为广大业主服务。
微博“晒账” 取信于民
在具体日常管理工作中,罗阳一村坚持推行公开、公正的透明化管理制度。业委会工作计划、动态、停车费和公益性收费等收入和开支明细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共设施的维修和建设项目也都实行动态公告。公告方法除了在业委会专用公告栏公示外,还通过居委的小区微博公示,以便更多的业主了解本小区业委会的工作动态。
由于广大业主对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和开支一目了然,所以小区“业主自己管物业”管理模式得到越来越多居民的认可和支持,各项重大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半年多来,小区各职能机构运作平稳,业主自治服务有序开展,小区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物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小区不仅修剪了树木,还补种了绿化;看到小区道路狭窄,就设置了单向车行道;发现上下班高峰时小区内车辆密集,行人为了让车只能踏上泥泞的绿化地,就在绿化带边上新铺45厘米宽的彩色道板,方便人车相让;还新增了大门门禁,多年来困扰业主的电瓶车电瓶频频被盗的“疑难杂症”也得到了控制……
7月份召开的业主大会,顺利通过动议上调了小区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平方米0.52元上调至每平方米0.75元,增幅44.23%。
罗阳一村居委会主任刘胜勇认为:“业主同意涨物业费,而且拖欠的人大为减少,说明对自治管理的满意度是较高的。总结起来,自治管理在短期内能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得益于三方面,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引领,二是‘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建立,三是管理运作的公开透明。” 本报记者 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