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税改革,普通市民有哪些利好可以期待?专家们又有哪些观点建议?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等。”
——《经济参考报》
“比如说,一个人工资收入3200元,劳务收入800元,另一个人只有工资收入4000元,在现在分类的税制下,第二个人就要交税,而总收入相同的第一个人因为两项收入都达不到起征点就不用交税。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
“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考量。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该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此外,根据家庭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此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应该纳入抵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
“除了部分个税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被考虑进去。”
——《经济参考报》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需要大幅调整,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基于国际人才竞争等因素,世界范围内调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是大势所趋,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该大幅度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从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来看,个税的初衷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取得更大的边际效应。当然,现阶段国内外经济运行因素多变,在经济筑底期,个税改革也能够从一定意义上稳定宏观税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全
本栏编辑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