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起,有14个证明就不要再找公安局开具了,分别是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更重要的是,这项新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是由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等12个部门联合签发的,这个意义不可小觑。试想,如果仅仅是公安一家规定有多少证明以后不再开具了,但要求使用这些证明的恰恰并不是公安部门,而是其他诸如教育、计生、工商、银行等单位,那老百姓不是更没方向了吗?这便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拧成一股绳的意义所在。
前两天还有一则网络帖子令人吃惊,现在很多人家里或许隐患重重。不信,回家查查家里的电源拖线板,是不是属于已被国家禁用的产品。想想也疑惑,如今的消费者是不是必须先把自己修炼成“万宝全书”,即便缺一只角也不行?从2011年6月1日起,我国就强制执行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家用插座新国标》。之前旧国标对插座的插孔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市面上能看到各式各样的插座样式,甚至还有能兼容其他国家插孔标准的排插。而新国标对插孔做了统一规范,只支持扁头的二、三头插孔和圆头的双头插孔。具体地说,采用旧国标的万能插座三相插孔与两相插孔是合在一起的,总共3个孔;而新国标的三相与两相是分开的,有5个孔。也可以说,旧国标的插座是一孔多用,新国标是一孔一用。从新国标实施之日起,生产的不符合该标准的插座均为不合格产品。因为以前的“万用插座”的插孔相对较大,插拔力往往不达标,即插头容易松动,存在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夏季用电高峰,很容易出危险。
可叹的是,新国标实施已经五年多了,但消费者买到的可能还是按旧国标生产的不合格产品。难道要怪消费者知识不够,不懂得掌握新旧国标的区别吗?如果对商场里的所有商品都能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真假优劣,既能辨别出公猪肉与母猪肉,又能迅速识别哪只是冰鲜鸡哪只是注水鸡,甚至还能鉴别出不粘锅涂层所使用的材料是有毒还是无毒,这样的“全才”恐怕在诺贝尔奖获得者里都不一定能找得到。当然,这并不是说广大消费者就不需要提高自身的识假辨劣能力,而是说监管商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的重要责任应该在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堵住不合格插座和注水鸡流入市场,首先是职能部门的事情,而不是靠消费者在上当受骗之后再用洪荒之力去维权。
同理,像插座这样的国标,制定出台并不难,难的是形成生产、质检、销售的监管合力,而不是你有你的国标,我做我的产品,他卖他的东西。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对假冒伪劣产品起不到震慑与遏制作用。就拿百姓十分关心的食品安全来说,三年前我国就开始实施由农业部与原卫生部联合制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细致地规定了洋葱、大蒜、菠菜、番茄、苹果、柑橘、樱桃等各种各样蔬菜水果各自不得超过的农药残留量。应该说,照这个标准栽培出来的果蔬是完全可以放心的。可问题是,光有标准是不够的,消费者关注的或许还不是标准的宽严,而是执行的效果与监管的到位。
再比如,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本市多家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之事,事实上,这样的无资质、超经营范围的办学已是屡禁不止,隔段时间就会弄个舆情焦点出来,其根源便是多头管理导致的谁也管不了、谁也管不好。工商批许可证、教育管课程质量,两家似乎都有苦水要倒,也都有隐情难以发作,到头来害的还是消费者。要求家长领着孩子去报名时先要查一查是哪个部门批的许可证、看一看是不是属于异地办学、验一验教师有没有资格证书,现实吗?这就好比去吃碗小馄饨还要先叫老板出示猪肉合格凭证,找抽啊。
再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类似《家用插座新国标》这样的行业标准,往往也会令消费者在维权时十分头疼。还比如,对缺陷产品的召回已成国际惯例,但在我国,目前召回缺陷产品一般是依据由政府部门审议通过的相关条例,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终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对于产品召回制度,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对此加以调整。
天天擦亮眼睛防假防骗防欺诈,只恨“学识”太浅薄,连国家标准都不识。要求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没错,但试图仅靠提高消费者的鉴别力来净化市场,就有些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