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易建联当天穿联赛主赞助商竞争品牌的球鞋上场,已够得上追加停赛一场的条件了。现在又发生了有损联赛赞助商的行为,禁赛两场应该是最低限度。
另外,从这一事件的影响力和对赞助商形象的破坏程度看,给易建联最高级别的处罚即禁赛5场,也不过分。将联赛赞助商的鞋脱掉一扔,“光脚”走出场地,试想,还有什么事可以像这样让现场和电视镜头前的球迷感到李宁品牌的鞋不行呢?难道一定要当众损坏球鞋才够得上禁赛5场吗?
有个成语叫“弃若敝屣”,易建联当天的行为其实就是把联赛赞助商的鞋当做破鞋子扔掉了,特别是在有电视实况转播的情况下,造成的影响极坏。
在CBA各种乱象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篮协更应该在处罚大牌球员时毫不手软。只有让球员和俱乐部感到违规成本太高,CBA赛场内外的各种不文明现象,才会渐渐少去。
王志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