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4年6月19日,徐某某驾驶散装水泥挂罐式汽车行驶至沪昆铁路上铺—江山站间某线路旁公路时发生侧翻,撞断铁路接触网290号柱,造成铁路牵引供电线路跳闸,事发铁路线路中断行车。金华车务段对现场进行抢通,称支付12万元施救费,向法院起诉徐某某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镇支公司,要求支付这笔费用,一审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镇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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